
官僚腐败在中国历史上一直都是一个存在的问题,甚至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夏书》中就有关于贪官污吏的刑罚记载,那个时代的刑罚非常严厉,统治者对于贪污腐败的行为总是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夏朝的统治结束于暴君夏桀的残暴统治下,商朝随后崛起。在商朝的文献中,同样可以看到针对贪污腐败的法律规定,其中有一项叫做“三风十愆”的罪名,专门针对沉迷歌舞、贪污腐败的行为进行惩罚。
商朝最终也在商纣王的手中灭亡。商纣王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暴君,他的统治并不像其他亡国之君那样完全依赖残暴或者无能,纣王和崇祯帝一样,都是非常精明能干的君主。然而,崇祯帝虽然节俭,纣王却非常享乐,历史上所谓的“酒池肉林”就是纣王奢靡生活的象征。周文王曾因替百姓说话多次劝谏纣王,结果被纣王囚禁。后来,周地百姓为了救出文王,集结了许多珍贵的奇物送给纣王,纣王接受了这些贿赂后才释放了周文王。最终,周文王和周武王推翻了商朝的统治,而这次政治行贿也改变了两个朝代的命运。
展开剩余70%周朝同样非常重视防治贪污腐败,制定了很多相应的措施与法律来应对这些问题。周穆王非常清楚地认识到,当时周朝官员腐化严重,官员们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法律成为了一纸空文。周穆王提出要采取措施来整治这些问题,修订法律以规范官员的行为。但尽管如此,贪污腐败的现象依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在春秋时期,大小诸侯国之间同样存在各种形式的“贿赂”。一些强大的诸侯国对弱小国家进行压迫,索取贿赂。例如,虞国的国君曾因为晋国的贿赂,放开城门让晋国通过。最终,晋国灭掉了虢国后,顺手也消灭了虞国。在战国时期,吴王夫差俘虏了越王勾践,勾践通过向吴王献上贿赂并通过自己的示弱行为,最终得以放回越国。但勾践最终卷土重来,逼得夫差自刎。
秦朝以严苛的法律著称,对贪污腐败的惩治尤为严格。在秦朝,官员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连一枚铜钱都不能贪污,官员执行公务时还必须自带干粮,不允许下属接待。这些细致且严格的法律使得秦朝的贪污腐败问题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治理。然而,随着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秦朝的皇帝开始沉迷于享乐,兴建豪华的宫殿和建筑。秦二世胡亥上台后,贪污腐败的风气愈演愈烈,最终导致了秦朝的灭亡。
汉朝虽然有过“文景之治”的盛世,但在防治贪腐方面,只在汉初取得过一些成效。汉律中明确规定了对贪官的惩罚,不仅要惩治贪官本人,还规定贪官三代内的子孙不能担任官职。但到汉朝中后期,贪官越来越大胆,甚至中央政府也难以控制他们的行为。
宋朝、明朝和清朝对于贪官污吏的惩治,基本沿用了《唐律》中的相关规定。为了减少官员的受贿机会,明清时期减少了官员的俸禄,官员们只能靠微薄的收入生活。然而,严苛的法律并未能有效阻止官员的贪污行为,反而出现了官员“死也要贪”的现象。
“贪腐”现象自中国五千年历史以来,始终存在,不仅在中国历史上频繁出现,在世界历史上也是一个难以根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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